一、镀锌管及夹具在热处理前均应除去油污、残盐、油漆等外来物;
二、在真空炉中使用的夹具,应预先在不低于工件所要求的真空度下进行除气净化处理;
三、在热处理过程中易变形的工件,应在夹具上进行加热。预热的方法有:1次预热为800℃,2次预热为500—550℃和850℃,1次预热升温度速度应有局限;
四、对于形状复杂或截面有急剧变化以及厚度较大的工件,应该进行预热;
五、有凹槽不通孔的工件、铸件和焊接件以及生产成形的不锈钢工件,一般不宜在盐浴炉中进行加热;
六、根据工件有用厚度和条件厚度(实际厚度乘以工件形状系数), 镀锌管加热应有充足的保温时间;
七、马氏体不锈钢和耐热钢镀锌管淬火冷至室温后方可进行清洗、深冷处理或回火,焊接和其后的热处理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应大于4个小时;
八、根据产品的要求和表面状况采用碱洗、水溶性清洗剂、氯溶剂喷砂、喷丸等方法进行清理;
九、矫正后应在低于原回火温度下进行去应力退火,形状复杂或尺寸要求严格工件,矫正后在回火时用定形夹具结合回火进行矫正;
十、当镀锌管力学性能不合格时,可进行重复的热处理,但重复淬火或固溶次数一般不大于两次,产品的补充回火不算作重复处理。淬火状态或低温回火后的马氏体不锈钢和耐热钢工件,在重复淬火前应进行预热,退火或高温回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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